联系人:刘帅
联系电话:18192639926
联系QQ :3366230028
残留溶剂 甲醇和乙酸甲酯 取丙酮0.6g,置10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内标溶液;取本品约0.5g,精密称定,置20ml顶空瓶中,精密加入内标溶液2.0ml,摇匀,密封,作为供试品溶液;取甲醇与乙酸甲酯各约0.125g,精密称定,置同一50ml量瓶中,加内标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ml,置20ml顶空瓶中,密封,作为对照品溶液。照残留溶剂测定法(通则0861第二法)测定,以DB-624毛细管柱(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为固定液,30.0m×0.530mm,3.00μm)为色谱柱;进样口温度为200℃,检测器温度为250℃;程序升温,初始温度为40℃,维持8分钟,以每分钟10℃升温至150℃,维持2分钟;顶空瓶平衡温度为80℃,平衡时间为30分钟。取对照品溶液顶空进样,出峰顺序依次为甲醇、丙酮、乙酸甲酯,各组分峰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再取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分别顶空进样,记录色谱图。按内标法以峰面积计算,甲醇与乙酸甲酯均不得过1.0%。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5.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1.0%。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氢氧化钙1.0g,混合,加水少量,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灼烧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5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成膜材料和助悬剂等。 【贮藏】密闭保存。 【标示】以mPa・s或Pa・s为单位标明黏度的标示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