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沙普秦原料药
1.含量:按干燥品计算,含C18H15NO3不得少于99.0%
2.CAS:21256-18-8
3.有关物质符合规定
4.干燥失重≤1.0%
5.炽灼残渣≤0.1%
6.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7.有关物质符合规定
8.质量标准:CP2005
9.包装:25公斤/纸板桶。避光,密封保存
10.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或稍有特异臭,味徽苦
11.奥沙普秦用途: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颈肩腕综合征、肩周炎、痛风及外伤和手术后的消炎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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