羟丙甲纤维素
[9004-65-3]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纤维状或颗粒状粉末。在无水乙醇、乙醚或丙酮中几乎不溶;在冷水中溶胀成澄清或微浑浊的胶体溶液。
【检查】
黏度 标示黏度小于600mPa・s的,按方法1检验,黏度应为标示黏度的80%~120%;标示黏度大于等于600mPa・s的,按方法2检验,黏度应为标示黏度的75%~140%。
干燥失重 不得过5.0%。
炽灼残渣 不得过1.5%。
重金属 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释放阻滞剂、包衣材料等。
【贮藏】密闭保存。
【标示】应标明取代型;用于缓释片剂骨架成形物时,应标明粒度标示值;并以mPa・s为单位标明黏度标示值。
羟丙甲纤维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