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9-37-1]本品按炽灼至恒重后计算,含Fe2O3不得少于98.0%。【性状】本品为暗红色粉末。本品在沸盐酸中易溶,在水中不溶。【类别】药用辅料,着色剂和包衣材料等。【贮藏】密封保存。
本品系三氧化二铁一水合物,按炽灼至恒重后计算,含Fe2O3不得少于98.0%。 【性状】本品为赭黄色粉末。 本品在水中不溶;在沸盐酸中易溶。【类别】药用辅料,着色剂和包衣材料等。 【贮藏】密封保存。
本品系红氧化铁与黑氧化铁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按炽灼至恒重后计算,含Fe2O3不得少于98.0%。 【性状】本品为暗紫红色粉末。 本品在水中不溶;在沸盐酸中易溶。【类别】药用辅料,着色剂和包衣材料等。 【贮藏】密封保存。
本品系红氧化铁、黄氧化铁与黑氧化铁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按炽灼至恒重后计算,含Fe2O3不得少于98.0%。 【性状】本品为红棕色粉末。 本品在水中不溶。【类别】药用辅料,着色剂和包衣材料等。 【贮藏】密封保存。 注:本品在沸盐酸中易溶。
[9004-53-9] 本品系由淀粉在少量酸和干燥状态下经加热改性而制得的聚合物。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无定形粉末。 本品在沸水中易溶,在乙醇或乙醚中不溶。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5%。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铁盐 取本品2.0g,炽灼灰化后,残渣加盐酸1ml与硝酸3滴,置水浴上蒸发至近干,放冷,加盐酸1ml使溶解,用水移至5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0ml,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5%)。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05与通则1106),每1g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3cfu,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2cfu,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 【类别】药用辅料,填充剂和黏合剂等。 【贮藏】密封保存。 【标示】应标明本品的淀粉来源。 注:本品有引湿性。
[14807-96-6]本品系滑石经精选、净制、粉碎、干燥制成。主要成分为Mg3Si4O10(OH)2。本品含镁(Mg)应为17.0%~19.5%。【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无砂性的微细粉末。本品在水、稀盐酸或8.5%氢氧化钠溶液中均不溶。【类别】药用辅料,润滑剂等。【贮藏】置干燥处保存。【标示】应标明粒度的标示值。注:本品有滑腻感。
本品系从石油中得到的多种烃的半固体混合物。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均匀的软膏状半固体。【类别】药用辅料,软膏基质和润滑剂等。 【贮藏】避光,密闭保存。 【标示】应标明滴点、锥入度的标示范围;如加入抗氧剂或稳定剂,应标明其名称和含量。 注:1.本品与皮肤接触有滑腻感,具有拉丝性。 2.本品不宜采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的塑料类或橡胶类作为内包装材料。
本品为C8~C18饱和脂肪酸的甘油一酯、二酯与三酯的混合物。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蜡状固体;具有油脂臭。 本品在三氯甲烷或乙醚中易溶,在石油醚(60~90℃)中溶解,在水或乙醇中几乎不溶。 熔点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第二法)为:34型33~35℃;36型35~37℃;38型37~39℃;40型39~41℃。 酸值 本品的酸值(通则0713)应不大于1.0。 羟值 本品的羟值(通则0713)应不大于60。 碘值 本品的碘值(通则0713)应不大于2.0。 过氧化值 本品的过氧化值(通则0713)不大于3。 皂化值本品的标示皂化值应为215~260,皂化值(通则0713)应为标示皂化值的95%~105%。【类别】药用辅料,栓剂基质和释放阻滞剂等。 【贮藏】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注:本品触摸时有滑腻感。
本品为动物的皮、骨、腱与韧带中胶原蛋白不完全酸水解、碱水解或酶降解后纯化得到的制品,或为上述三种不同明胶制品的混合物。 【性状】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色、透明或半透明微带光泽的薄片或粉粒;浸在水中时会膨胀变软,能吸收其自身质量5~10倍的水。 本品在热水中易溶,在醋酸或甘油与水的热混合液中溶解,在乙醇中不溶。【类别】药用辅料,用于硬胶囊等。 【贮藏】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112945-52-5] 本品系将四氯化硅在氢气与氧气火焰中反应而制得。按炽灼品计算,含SiO2应为99.0%~100.5%。 【性状】本品为白色疏松的粉末。 本品在水中不溶,在热的氢氧化钠试液中溶解,在稀盐酸中不溶。 【类别】药用辅料,助流剂、增稠剂、稳定剂等。 【贮藏】密封保存。 【标示】应标明松密度和比表面积的标示值。 注:本品有引湿性。
交联羧甲纤维素钠[74811-65-7]本品为交联的、部分羧甲化的纤维素钠盐。【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本品在水中溶胀并形成混悬液,在无水乙醇、乙醚、丙酮或甲苯中不溶。【检查】沉降体积 沉降体积应为10.0~30.0ml。酸度 pH值应为5.0~7.0。干燥失重 减失重量不得过10.0%。炽灼残渣 按干燥品计算,遗留残渣应为14.0%~28.0%。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类别】药用辅料,崩解剂和填充剂等。【贮藏】密封保存。【标示】应标明粒度分布的标示值。注:本品极具引湿性。
本品为L-2-氨基-5-胍基戊酸。按干燥品计算,含C6H14N4O2不得少于99.0%。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几乎无臭,有特殊味。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几乎不溶;在稀盐酸中易溶。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6mol/L盐酸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8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26.9°至+27.9°。 【类别】药用辅料,增溶剂和冻干保护剂等。
本品系由植物玉蜀黍种子的胚芽,用热压法制成的脂肪油。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微有特殊臭。 本品可与乙醚、三氯甲烷、石油醚或丙酮混溶,在乙醇中微溶。 相对密度 本品的相对密度(通则0601)为0.915~0.923。 折光率 本品的折光率(通则0622)为1.472~1.475。 酸值 本品的酸值(通则0713)应不大于0.6或0.2(供注射用)。 碘值 本品的碘值(通则0713)应为108~128。 过氧化值 本品的过氧化值(通则0713)应不大于10.0或5.0(供注射用)。 皂化值 本品的皂化值(通则0713)应为187~195。【类别】药用辅料,溶剂和分散剂等。 【贮藏】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聚丙烯酸树脂Ⅱ聚丙烯酸树脂Ⅱ本品为甲基丙烯酸与甲基丙烯酸甲酯以1:1的比例共聚而得。【性状】本品为白色条状物或粉末,在乙醇中易结块。本品(如为条状物断成长约25px,粉末则不经研磨)在温乙醇中1小时内溶解,在水中不溶。酸值 本品的酸值(通则0713),按干燥品计算,应为300~330。【检查】黏度 在25°C时的动力黏度不得过50mPa・s。 酸度 pH值应为4.0~6.0。干燥失重 减失重量不得过5.0%。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三十。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类别】药用辅料,包衣材料和释放阻滞剂等。【贮藏】密封,在30°C以下保存。
聚丙烯酸树脂Ⅱ聚丙烯酸树脂Ⅱ本品为甲基丙烯酸与甲基丙烯酸甲酯以1:1的比例共聚而得。【性状】本品为白色条状物或粉末,在乙醇中易结块。本品(如为条状物断成长约25px,粉末则不经研磨)在温乙醇中1小时内溶解,在水中不溶。酸值 本品的酸值(通则0713),按干燥品计算,应为300~330。【检查】黏度 在25°C时的动力黏度不得过50mPa・s。 酸度 pH值应为4.0~6.0。干燥失重 减失重量不得过5.0%。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三十。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类别】药用辅料,包衣材料和释放阻滞剂等。【贮藏】密封,在30°C以下保存。
本品系吡咯烷酮和乙炔在加压下生成乙烯基吡咯烷酮单体,在催化剂作用下聚合得到的1-乙烯基-2-吡咯烷酮均聚物,其平均分子量为3.8×104。分子式为(C6H9NO)n,其中n代表1-乙烯基-2-吡咯烷酮链节的平均数。按无水物计算,含氮(N)量应为11.5%~12.8%。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乳白色粉末;无臭或稍有特臭。 本品在水、甲醇或乙醇中易溶,在丙酮中极微溶解,在乙醚中不溶。【类别】药用辅料,黏合剂和助溶剂等。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7778-77-0]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KH2PO4不得少于99.0%。 【性状】本品为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或颗粒或块状物。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几乎不溶。氯化物 不得更浓(0.001%)。 硫酸盐 不得更浓(0.003%)。 碳酸盐 应无气泡产生。 水中不溶物 遗留残渣不得过20mg(0.2%)。 干燥失重 减失重量不得过0.2%)。 铁盐 不得更深(0.001%)。 钠 即含钠不得过0.1%。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五。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pH调节剂和缓冲剂等。 【贮藏】密封保存。
本品为4-羟基-3-甲氧基苯甲醛。按干燥品计算,含C8H8O3不得少于99.0%。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针状或片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具有香草香气。 本品在甲醇或乙醇中易溶,在乙醚或热水中溶解,在水中微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为81~84℃。 【鉴别】(1)在有关物质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通则0402)。 【检查】乙醇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1.0g,加乙醇20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通则0901与通则0902);如显色,与橙黄色2号标准比色液比较,不得更深(通则0901第一法)。 有关物质 避光操作。取本品与香草醛对照品各适量,分别加甲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临用新制)。照气相色谱法(通则0521)试验,以聚二甲基硅氧烷(或极性相近)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柱温为170℃;进样口温度为240℃;检测器温度为240℃。精密量取对照品溶液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理论板数按香草醛峰计算不低于5000。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峰保留时间的3倍。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各峰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各杂质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总峰面积的0.5%。 干燥失重 取本品,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减压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1.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05%。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2.0g,置瓷坩埚中,加15%硝酸镁溶液5ml,氧化镁0.5g,混匀,浸泡4小时,于水浴上蒸干,用小火加热至炭化完全,在550℃灼烧至灰化完全,放冷,加适量水湿润残渣,加酚酞指示液数滴,再缓缓滴加6mol/L盐酸溶液至酚酞红色褪去,滤过,滤液置50ml量瓶中,用少量水洗涤坩埚数次,洗液滤过后并入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取供试品溶液16.7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3%)。 【含量测定】避光操作。取本品约0.25g,精密称定,加中性乙醇80ml溶解后,加酚酞指示液3滴,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滴定。每1ml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15.21mg的C8H8O3。 【类别】药用辅料,矫味剂和芳香剂。 【贮藏】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注:本品对光不稳定。
本品为4-羟基-3-甲氧基苯甲醛。按干燥品计算,含C8H8O3不得少于99.0%。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针状或片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具有香草香气。 本品在甲醇或乙醇中易溶,在乙醚或热水中溶解,在水中微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为81~84℃。 【鉴别】(1)在有关物质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通则0402)。 【检查】乙醇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1.0g,加乙醇20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通则0901与通则0902);如显色,与橙黄色2号标准比色液比较,不得更深(通则0901第一法)。 有关物质 避光操作。取本品与香草醛对照品各适量,分别加甲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临用新制)。照气相色谱法(通则0521)试验,以聚二甲基硅氧烷(或极性相近)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柱温为170℃;进样口温度为240℃;检测器温度为240℃。精密量取对照品溶液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理论板数按香草醛峰计算不低于5000。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峰保留时间的3倍。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各峰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各杂质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总峰面积的0.5%。 干燥失重 取本品,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减压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1.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05%。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2.0g,置瓷坩埚中,加15%硝酸镁溶液5ml,氧化镁0.5g,混匀,浸泡4小时,于水浴上蒸干,用小火加热至炭化完全,在550℃灼烧至灰化完全,放冷,加适量水湿润残渣,加酚酞指示液数滴,再缓缓滴加6mol/L盐酸溶液至酚酞红色褪去,滤过,滤液置50ml量瓶中,用少量水洗涤坩埚数次,洗液滤过后并入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取供试品溶液16.7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3%)。 【含量测定】避光操作。取本品约0.25g,精密称定,加中性乙醇80ml溶解后,加酚酞指示液3滴,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滴定。每1ml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15.21mg的C8H8O3。 【类别】药用辅料,矫味剂和芳香剂。 【贮藏】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注:本品对光不稳定。
壳聚糖CAS号:[9012-76-4]本品为N-乙酰-D-氨基葡萄糖和D-氨基葡萄糖组成的无分支二元多聚糖。【性状】本品为类白色粉末。本品在水中微溶,在乙醇中几乎不溶。黏度 在20℃时的动力黏度应为标示量的80%~120%。酸碱度 应为6.5~8.5。蛋白质 得过0.2%。干燥失重 不得过10% 。炽灼残渣 不得过1.0%。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1%)。【类别】药用辅料,崩解剂,增稠剂等。【贮藏】密闭、凉暗处干燥保存。【标示】以mPa•s或Pa•s为单位标明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