羟丙甲纤维素
[9004-65-3]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纤维状或颗粒状粉末。在无水乙醇、乙醚或丙酮中几乎不溶;在冷水中溶胀成澄清或微浑浊的胶体溶液。
【检查】
黏度 标示黏度小于600mPa・s的,按方法1检验,黏度应为标示黏度的80%~120%;标示黏度大于等于600mPa・s的,按方法2检验,黏度应为标示黏度的75%~140%。
干燥失重 不得过5.0%。
炽灼残渣 不得过1.5%。
重金属 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释放阻滞剂、包衣材料等。
【贮藏】密闭保存。
【标示】应标明取代型;用于缓释片剂骨架成形物时,应标明粒度标示值;并以mPa・s为单位标明黏度标示值。
羟丙甲纤维素
CAS号:[57-88-5]
本品系由动物器官提取、精制而得,为胆甾-5烯-3β-醇。按干燥品计算,含C27H46O不得少于95.0%。
【性状】本品为白色片状结晶。本品在三氯甲烷中易溶,在乙醚中溶解,在丙酮、乙酸乙酯或石油醚中略溶,在乙醇中微溶,在水中不溶。
熔点:147~150℃。
比旋度 :-34°至-38°。
酸度 :空白试验消耗的硫酸滴定液毫升数与供试品消耗的硫酸滴定液毫升数之差不得过0.3ml。
干燥失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3%。
炽灼残渣 :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含重金属量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乳化剂和软膏基质等。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我公司长期供应:固体石蜡、羟苯乙酯、羟苯丙酯、海藻糖、麦芽糖、三氯蔗糖、蜂蜜、麝香草酚、甲基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液状石蜡、聚维酮K30、泊洛沙姆1881407、卡波姆、明胶、牛磺酸、羟丙基B环糊精、苯扎氯铵、苯扎溴铵、葡萄酸氯已定溶液、山梨醇、甘露醇、木糖醇、三乙醇胺、硬脂酸、山梨酸、甘油、丙二醇、炉甘石、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乳膏基质、氮酮、二甲基亚砜、二甲硅油、聚山梨酯80、硼酸、白桦树汁、苯酚、醋酸氯已定、苯甲酸钠、依地酸二钠、薄荷脑、聚乙二醇系列、各种进口色素、色淀等
本品为动物的皮、骨、腱与韧带中胶原蛋白不完全酸水解、碱水解或酶降解后纯化得到的制品,或为上述三种不同明胶制品的混合物。
【性状】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色、透明或半透明微带光泽的薄片或粉粒;浸在水中时会膨胀变软,能吸收其自身质量5~10倍的水。本品在热水中易溶,在醋酸或甘油与水的热混合液中溶解,在乙醇中不溶。
类别:药用辅料,用于硬胶囊等。
贮藏:密封,干燥处保存
聚丙烯酸树脂Ⅱ
聚丙烯酸树脂Ⅱ
本品为甲基丙烯酸与甲基丙烯酸甲酯以1:1的比例共聚而得。
【性状】本品为白色条状物或粉末,在乙醇中易结块。
本品(如为条状物断成长约25px,粉末则不经研磨)在温乙醇中1小时内溶解,在水中不溶。
酸值 本品的酸值(通则0713),按干燥品计算,应为300~330。
【检查】
黏度 在25°C时的动力黏度不得过50mPa・s。
酸度 pH值应为4.0~6.0。
干燥失重 减失重量不得过5.0%。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三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包衣材料和释放阻滞剂等。
【贮藏】密封,在30°C以下保存。
DL-苹果酸
CAS号:617-48-1
本品为(RS)-(±)-羟基丁二酸。按无水物计算,含C4H6O5不得少于99.0%。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本品在水或乙醇中易溶,在丙酮中微溶。
熔点 128~132℃。
比旋度 -0.10°至+0.10°。
氯化物 不得更浓(0.005%)。
硫酸盐 不得更浓(0.03%)。
水中不溶物 遗留残渣不得过0.1%。
水分 含水分不得过2.0%。
炽灼残渣 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pH调节剂和抗氧剂等。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无水磷酸氢二钠
[7558-79-4]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Na2HPO4不得少于99.0%。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几乎不溶。
【鉴别】本品的水溶液显钠盐与磷酸盐的鉴别反应(通则0301)。
【检查】
碱度 pH值应为9.0~9.4。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1.0g,加水10ml,充分振摇使溶解,依法检查(通则0901与通则0902),溶液应澄清无色。
氯化物 不得更浓(0.001%)。
硫酸盐 不得更浓(0.01%)。
碳酸盐 取本品2.0g,加水10ml,煮沸,冷却后,加盐酸2ml,应无气泡产生。
水中不溶物 遗留残渣不得过10mg(0.05%)。
磷酸二氢钠 含磷酸二氢钠应不得过2.5%。
干燥失重 减失重量不得过1.0%。
铁盐 不得更深(0.002%)。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pH调节剂和缓冲剂等。
【贮藏】密封保存。
注:本品具引湿性。
苯甲酸
CAS号:65-85-0
本品含C7H6O2不得少于99.0%。
【性状】本品为白色有丝光的鳞片或针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本品在乙醇、三氯甲烷中易溶,在沸水中溶解,在水中微溶。
熔点 121~124.5℃。
【检查】
炽灼残渣 不得过0.1%。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类别】药用辅料,抑菌剂。
【贮藏】密封保存。
[9000-01-5]
本品为自豆科金合欢属Acacia Senegal(Linne)Willdenow或同属近似树种的枝干得到的干燥胶状渗出物。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棕黄色的半透明或不透明的球形或不规则的颗粒、碎片或粉末。
【类别】药用辅料,助悬剂、增稠剂和乳化剂等。
【贮藏】密封,置干燥处保存。
【标示】应标明黏度的标示值。
CAS号:[8030-76-0]
大豆磷脂系从大豆中提取精制而得的磷脂混合物。按无水物计算,含氮(N)应为1.5%~2.0%,磷(P)不得少于2.7%,磷脂酰胆碱不得少于45.0%,磷脂酰乙醇胺不得过30.0%,磷脂酰胆碱和磷脂酰乙醇胺总量不得少于70%。
【性状】 本品为黄色至棕色的半固体、块状体。
本品在乙醚或乙醇中易溶,在丙酮中不溶。
酸值 应不大于30。
碘值 应不小于75。
过氧化值 应不大于3.0。
【类别】药用辅料,乳化剂,增溶剂等。
【贮藏】密封、避光,低温(-18℃以下)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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