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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晋湘药用辅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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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产品供应

苯甲酸钠

 

CAS号:532-32-1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C7H5NaO2应为98.0%~102.0%。

【性状】本品为白色颗粒、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

【检查】

干燥失重    减失重量不得过1.5% 。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抑菌剂。

【贮藏】密封保存。

注:本品有引湿性。




二丁基羟基甲苯

CAS号:[128-37-0]

本品为2,6-二特丁基(1,1-二甲基乙基)-4-甲基苯酚。按无水物计算,含C15H24O不得少于98.5%。

【性状】本品为无色、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在丙酮中极易溶解,在乙醇中易溶,在水或丙二醇中不溶。

【检查】

硫酸盐 不得更浓(0.002%)。

游离酚 按对甲苯酚(C7H8O)计算,含游离酚不得过0.02%。

水分   含水分不得过0.1%。

炽灼残渣 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四。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1%)。

【类别】 药用辅料,抗氧剂。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TiO2应为98.0%~100.5%。

【性状】本品为白色粉末。在水、盐酸、硝酸或稀硫酸中不溶。

【检查】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0.5%。

炽灼失重 取干燥品约2g,精密称定,在约800℃炽灼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5%)。

【类别】 药用辅料,助流剂和遮光剂等。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TiO2应为98.0%~100.5%。

【性状】本品为白色粉末。在水、盐酸、硝酸或稀硫酸中不溶。

【检查】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0.5%。

炽灼失重 取干燥品约2g,精密称定,在约800℃炽灼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5%)。

【类别】 药用辅料,助流剂和遮光剂等。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CAS号:[57-88-5]

本品系由动物器官提取、精制而得,为胆甾-5烯-3β-醇。按干燥品计算,含C27H46O不得少于95.0%。

【性状】本品为白色片状结晶。本品在三氯甲烷中易溶,在乙醚中溶解,在丙酮、乙酸乙酯或石油醚中略溶,在乙醇中微溶,在水中不溶。

熔点:147~150℃。

比旋度 :-34°至-38°。

酸度  :空白试验消耗的硫酸滴定液毫升数与供试品消耗的硫酸滴定液毫升数之差不得过0.3ml。

干燥失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3%。

炽灼残渣 :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含重金属量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乳化剂和软膏基质等。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胆固醇 1.jpg

我公司长期供应:固体石蜡、羟苯乙酯、羟苯丙酯、海藻糖、麦芽糖、三氯蔗糖、蜂蜜、麝香草酚、甲基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液状石蜡、聚维酮K30、泊洛沙姆1881407、卡波姆、明胶、牛磺酸、羟丙基B环糊精、苯扎氯铵、苯扎溴铵、葡萄酸氯已定溶液、山梨醇、甘露醇、木糖醇、三乙醇胺、硬脂酸、山梨酸、甘油、丙二醇、炉甘石、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乳膏基质、氮酮、二甲基亚砜、二甲硅油、聚山梨酯80、硼酸、白桦树汁、苯酚、醋酸氯已定、苯甲酸钠、依地酸二钠、薄荷脑、聚乙二醇系列、各种进口色素、色淀等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TiO2应为98.0%~100.5%。

【性状】本品为白色粉末。在水、盐酸、硝酸或稀硫酸中不溶。

【检查】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0.5%。

炽灼失重 取干燥品约2g,精密称定,在约800℃炽灼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5%)。

【类别】 药用辅料,助流剂和遮光剂等。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二丁基羟基甲苯

CAS号:[128-37-0]

本品为2,6-二特丁基(1,1-二甲基乙基)-4-甲基苯酚。按无水物计算,含C15H24O不得少于98.5%。

【性状】本品为无色、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在丙酮中极易溶解,在乙醇中易溶,在水或丙二醇中不溶。

【检查】

硫酸盐 不得更浓(0.002%)。

游离酚 按对甲苯酚(C7H8O)计算,含游离酚不得过0.02%。

水分   含水分不得过0.1%。

炽灼残渣 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四。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1%)。

【类别】 药用辅料,抗氧剂。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二丁基羟基甲苯

CAS号:[128-37-0]

本品为2,6-二特丁基(1,1-二甲基乙基)-4-甲基苯酚。按无水物计算,含C15H24O不得少于98.5%。

【性状】本品为无色、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在丙酮中极易溶解,在乙醇中易溶,在水或丙二醇中不溶。

【检查】

硫酸盐 不得更浓(0.002%)。

游离酚 按对甲苯酚(C7H8O)计算,含游离酚不得过0.02%。

水分   含水分不得过0.1%。

炽灼残渣 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四。

砷盐    应符合规定(0.0001%)。

【类别】 药用辅料,抗氧剂。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