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
英文名称: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CAS:78628-80-5
陈经理 13545017210 027-8326796 QQ499490419
含量:99%
外观: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质量标准:EP
包装:25kg/纸板桶
性 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微有特臭。本品在乙醇中易溶,在水中微溶,在乙醚中几乎不溶。
用途:用于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犬小孢子菌和絮
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
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癣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
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鉴 别:
(1)取本品加甲醛硫酸试液,溶液即显暗紫色。
(2)取本品,加盐酸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测定,在283nm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58nm波长处有最小吸收。 (3)本品的红外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 (4)本品的水溶液显氯化物的鉴别反应。 检 查: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取本品加新沸过的冷水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色,与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比较,不得更深。 酸度:pH值应为3.0~4.5。
有关物质:不得大于1.0%。其中:乙醚不得过0.5%,四氢呋喃不得过0.072%,甲醇不得过0.3%,异丙醇不得过0.5%,甲苯不得过0.089%。 干燥失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 炽灼残渣: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 金 属: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含 量:98.5~101%。
类 别:抗真菌药。
贮 藏:遮光,密闭保存。
有 效 期: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