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RS)-(±)-羟基丁二酸。按无水物计算,含C4H6O5不得少于99.0%。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本品在水或乙醇中易溶,在丙酮中微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为128~132℃。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2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0.10°至+0.10°。 【鉴别】(1)取本品约0.5g,加水10ml使溶解,用浓氨溶液调节pH值至中性,加1%对氨基苯磺酸溶液1ml,在沸水浴中加热5分钟,加20%亚硝酸钠溶液5ml,置水浴中加热3分钟,加4%氢氧化钠溶液5ml,溶液即呈红色。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通则0402)。 【检查】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10.0g,加水100ml溶解后,依法检查(通则0901与通则0902),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浓。 易氧化物 取本品0.10g,置100ml烧杯中,加水25ml与硫酸溶液(1→20)25ml使溶解,摇匀,置20℃±1℃水浴中冷却,加0.02mol/L高锰酸钾溶液5ml,溶液的颜色应在3分钟内不消失。 氯化物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01),与标准氯化钠溶液5.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05%)。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盐酸5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含量测定】取本品约1.0g,精密称定,置25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5ml,置锥形瓶中,加酚酞指示液2滴,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显微红色并保持30秒内不褪色。每1ml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6.704mg的C4H6O5。 【类别】药用辅料,pH调节剂和抗氧剂等。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药用DL-苹果酸1kg/袋pH调节剂药典级标准
药用DL-苹果酸1kg/袋pH调节剂药典级标准
本公司经营:药用糊精,淀粉,微晶纤维素,药用明胶、药用蔗糖、吐温80泊洛沙姆、乳膏基质、药用淀粉、药用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羧甲基纤维素钠、可溶性淀粉、羟丙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交联聚维酮、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乙二醇(PEG)系列、二氧化硅、十八醇、十六醇、预交化淀粉、微晶纤维素、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三氯蔗糖,麝香草酚药用蜂蜜,阿斯帕坦,二甲硅油,蜂蜡,甘油,固体石蜡,滑石粉,海藻酸钠,黄原胶,活性炭,聚乙烯醇系列,卡波姆,泊洛沙姆等等药用辅料;苯甲酸,苯甲酸钠,鱼肝油,苯扎溴铵,聚维酮碘,氯化钠,氯化钙等等。